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8线福鼎市太姥山镇至硖门乡青屿头(霞浦界)段公路工程建造用地征收土地计划布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有关法律法规,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5日以闽政文〔2025〕54号文同意福鼎市征收农人集体所有土地49.2961公顷,运用国有水域0.6896公顷、其他土地0.2212公顷,算计征收(运用)土地50.2069公顷。现将《征收土地计划》内容和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姥山镇东埕村集体所有土地6.9294公顷,其间耕地面积0.3183公顷;
太姥山镇巨口村集体所有土地1.7667公顷,其间耕地面积0.6121公顷;
太姥山镇秦海村集体所有土地0.0161公顷,其间耕地面积0.0161公顷;
太姥山镇秦屿村集体所有土地3.5037公顷,其间耕地面积3.2587公顷;
太姥山镇樟岐村集体所有土地4.2883公顷,其间耕地面积0.0449公顷;
硖门畲族乡柏洋村集体所有土地1.2692公顷,其间耕地面积1.2570公顷;
硖门畲族乡斗门头村集体所有土地7.3236公顷,其间耕地面积2.8922公顷;
硖门畲族乡青湾村集体所有土地0.3904公顷,其间耕地面积0.0668公顷;
硖门畲族乡硖门村集体所有土地8.8476公顷,其间耕地面积1.0176公顷;
按《福鼎市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公告》(鼎拟征地安顿公告〔2024〕52号)文件履行。
征地单位按规则规范付出征地费给被征地村委会,由被征地村委会按国家相关规则统一分配。一起,依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人作业训练和社会保障作业的辅导定见》(闽政办〔2008〕28号)及《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人作业训练和社会保障作业的定见(试行)》(鼎政综〔2012〕37号)有关法律法规,归入被征地农人作业及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运用权人,对省政府批复内容如有贰言,能够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公告和复议期间不影响公告内容的施行。